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对仓库场地的要求
办理开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对仓库场地的要求 15538195791
1.经营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,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40平,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(跨设区市设置的除外);经营助听器的,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;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,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10平来自www.cnbianmin.com。
2.经营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(助听器、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体外诊断试剂、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、6877介入器材除外),仓库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30平;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,仓库应当在同一建筑物内,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00平中.国.便.民.网。
3.法人单位分支机构(跨设区市设立的除外)及专营医疗器械设备类的,可不单独设立仓库,但应当具有加盖法人单位或所授权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(包括进口总代理商)原印印章的有关统一采购配送、统一质量管理、安装和售后服务等承诺,以及所专营产品的注册证、授权文件等证明cnbianmin.com。
4.经营助听器或者隐形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的,可以不设仓库,但应当有专柜存放中+国+便+民+网。
5.所申报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原则上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就近设置,且均不得设在民用住宅、部队、公安、武警营区内中.国.便.民.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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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东新区分公司地址: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8号楼12B楼1403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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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分公司地址:乐山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悦达财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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